初選案|吳敏兒申保釋被拒 書面理由擇日頒布

2021-12-20 12:55

被告吳敏兒。 資料圖片
被告吳敏兒。 資料圖片

職工盟前主席吳敏兒因曾參與「35+」初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直還押侯訊。吳今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吳由李志喜資深大律師代表,律政司派出高級檢控官羅天瑋作代表。杜麗冰法官考慮雙方陳詞後,在下午3時許拒絕吳敏兒的保釋申請,書面理由將擇日頒布。吳敏兒聽到親友對她提早說「聖誕快樂」後感動落淚,步回羈押室時揮手道別。

因配戴黃色口罩、口罩上印有「F.D.N.O.L.」(即「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英文簡寫)的文字之女子,上周被拒入庭旁聽,而需在庭外延伸部分旁聽。她今身穿上印有「我是香港人」字樣的黑色外套,改為配戴白色口罩,口罩上同樣印有「F.D.N.O.L.」,則成功進出法庭沒有被截,惟她僅在開庭聆訊前進出法庭,開庭時則選擇在庭外延伸部分旁聽。

相反,一名配戴黃色及深藍色口罩的男子,口罩上面印有舊約聖經阿摩司書第五章第四節的經文:「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公義如江河滔滔」,保安上前阻攔。保安指明是根據法官指令而不讓他入庭,男子爭拗其口罩上只是聖經字句,不明白戴上該口罩有什麼不適合,但最終友人令他平靜下來,帶他離開高等法院法院大樓。

另有一名配戴黃色B.Duck口罩的女子,原本獲准坐在庭內公眾席旁聽,但她稱因在庭內感到悶熱而脫去黑色外套,露出左心口有黃傘圖樣的黑色衛衣,未幾便有保安要求她離開法庭。杜麗冰法官指法庭內不得宣洩政見,女子「費事爭拗」便離庭到庭外延伸部分旁聽,她在庭外稱她當時並沒有意圖表達政見。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2:55
更新時間15:47

男子戴印聖經字句口罩被拒入庭。
男子戴印聖經字句口罩被拒入庭。
黃傘黑衣女子(上);戴白色「F.D.N.O.L」口罩女子(下)。
黃傘黑衣女子(上);戴白色「F.D.N.O.L」口罩女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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