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騷亂最嚴判決 男子滅火器襲警囚逾五年

2021-12-19 05:30

■帕爾默一月六日衝擊國會時,以滅火器噴向警員。
■帕爾默一月六日衝擊國會時,以滅火器噴向警員。

  (星島日報報道)美國佛州一名男子參與一月六日衝擊國會期間,以滅火器、木板、棍棒襲擊警員,周五被法庭判處入獄五年零三個月。這次是國會騷亂各名被告中,迄今刑期最長,也是首宗使用危險武器襲擊警員的案件。外界預料還有一百四十多人面對同類罪名,相信此案可為餘下案件基準。
  現場視頻顯示,五十四歲被告帕爾默(Robert Scott Palmer)當時身穿印有美國國旗的外套,在國會大樓以滅火器噴向面前的多名警員,並兩次向警員投擲滅火空罐,由於他拒絕後退,後來被警方以橡膠子彈擊中腹部。
  帕爾默在庭上表示,對電視中自己的行為深感震驚,又表示如今已經意識到,前總統特朗普在選舉舞弊的問題上向支持者「撒謊」。帕爾默在求情信中表示,當時沒有意識到特朗普只是不惜一切保住權力,然後散播選舉舞弊的虛假言論,甚至宣稱其支持者有權抵抗暴政。
  聯邦地區法官楚特坎(Tanya Chutkan)宣判時表示,現在每天都可聽到反對民主陣營、有人策劃二○二四年選舉時發動暴力的新聞,對法庭來說,任何試圖阻止權力和平過渡、攻擊執法人員的行為都將受到懲罰。
  楚特坎是由前總統奧巴馬任命,外界認為她處理衝擊國會案件時,判決普遍比較嚴厲。她目前已經宣判的七宗案件中,被告全部需要入獄,刑期由十四天到超過五年不等。至於帕爾默這宗案例,分析指是國會騷亂中首例使用危險武器襲警的案件,相信會讓未來的案件有所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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