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通緝羅冠聰等五「逃亡者」

2021-12-19 05:30

羅冠聰
羅冠聰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換屆選舉前夕,再有流亡海外的港人,涉嫌煽惑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不投票被通緝,廉政公署昨表示,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已離港的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前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發言人張崑陽,前區議員李家偉、劉珈汶及李軒朗,指他們涉嫌在立法會選舉期間,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被通緝的包括張崑陽(二十五歲)、李家偉(二十五歲)、劉珈汶(二十六歲)及李軒朗(二十八歲),他們涉嫌在本月十六日透過社交媒體平台廣播四人之間的討論,煽惑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不投票。張崑陽另面對兩項相類罪行,涉嫌於本月十五日在其兩個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兩篇煽惑不投票的帖文。另一名被通緝人士羅冠聰(二十八歲),涉嫌在本月三日於一個網上會議煽惑他人不投票。
  廉署指,各人疑在二○二一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二十七A條,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廉署已根據既定程序,就調查結果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認為有足夠證據向五人作出檢控。由於五人已離開香港,廉署分別在昨早及前午向裁判法院申請手令,通緝五人歸案,並獲裁判官簽發有關手令。
  翻查資料,張崑陽、李家偉、劉珈汶及李軒朗在本月十六日,曾於社交平台進行直播,主題為「杯葛選舉,刻不容緩」,當中張曾稱相信任何「真民主派」均不會參與今次選舉,「否則會就是政權的幫兇,背叛香港民主運動」,又指杯葛選舉、令票站冷清是較理想的狀態,而羅冠聰則在本月三日出席《路透社》網上研討會呼籲選民無視是次選舉,指不應為今次選舉賦予認受性。
  廉署至今已就相關罪行拘捕十人,並起訴其中兩人;另有七人正被通緝,除了上述五人,亦包括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及前區議員丘文俊,兩人被指涉嫌在今年十月三十日至十一月二十九日期間,分別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帖文,煽惑市民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及不投票。
  《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的行為,不論該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任何人士干犯該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三年及罰款二十萬元。廉署重申,公開呼籲他人杯葛選舉有可能觸犯法例,再三提醒市民必須嚴守法規,切勿參與不法呼籲或轉載相關違法內容,共同維護選舉廉潔公平。廉署會繼續嚴正執法,打擊操控或破壞選舉的行為,以確保選舉公平公正。
  張崑陽昨於社交平台回應,形容通緝令「不痛不癢」,指投票與否是公民的權利,稱世界上不少反對派陣營會使用白票和杯葛選舉,動員群眾表達對政府的不滿,再次呼籲港人杯葛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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