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前夕|35歲男子被捕 涉網上煽投票日孤狼式襲警及攻擊票站

2021-12-18 17:15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戴子斌。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戴子斌。

立法會換屆選舉前夕,警方日前就針對網上發佈煽動他人犯法言論拘捕兩名男子,至今日(18日)警方再拘捕一名35歲男子,涉嫌在網上煽惑他人孤狼式襲擊傷害警務人員及票站人員及鼓吹他人使用暴力進行破壞。

警方根據情報搜集及調查所得,發現一名男子在網上社交平台及通訊軟件頻道上,發布煽動訊息,煽惑他人孤狼式襲擊傷害警務人員及票站人員,鼓吹他人使用暴力進行破壞,內容提及「用火攻」、「武裝」、「孤狼式襲擊」、「有紀律部隊成員受傷」。警方其後鎖定該名35歲目標男子,並於今日在柴灣區以「煽惑他人有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刑事恐嚇」、「煽惑他人刑事毀壞」罪將他拘捕。行動中,警方檢獲一部電話及一部電腦,又指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戴子斌指,該名被捕男子報稱從事文書工作,自2019年起至今在相關網上社交平台及通訊軟件頻道發表該些言論。他強調,網絡世界並不是無法可依,不要無視網上言論的法律責任,網民發表激進言論,會為公眾帶來嚴重風險。

他又提醒早於2019年,高等法院頒布臨時禁制令, 禁止在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上促進,鼓勵和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現時仍然生效,違者將干犯藐視法庭罪。另外,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不論在境內或境外、以至互聯網,即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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