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涉不誠實使用警方系統查丈夫資料 辯稱貪玩准守行為結案

2021-12-17 11:18

被告潘婉婷。 資料圖片
被告潘婉婷。 資料圖片

33歲女警在2018年因「貪玩」使用警方電腦系統,檢閱丈夫個人資料,被控一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被告同意案情,獲裁判官鄭念慈批准自簽1500元及守行為24個月,其間必須保持行為良好,及不得再干犯任何涉及「不誠實」意圖的罪行。

女警潘婉婷離庭時蒙臉。
女警潘婉婷離庭時蒙臉。

案情指,警方在內部查核中揭發現職警員的被告,在2018年6月23日駐守荃灣警署報案室期間,未獲授權而使用內部系統檢閱男子黃俊傑(譯音)的背景資料。及至去年9月,警方向被告查問,被告聲稱不記得此事,也不認識黃,惟警方其後發現黃為被告丈夫。警方調查及核對電腦、IP地址等資料後,被告於同年11月在警誡下承認當日因為貪玩,曾用丈夫身分證號碼查閱資料。

被告潘婉婷被控一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即在2018年6月23日,於荃灣警署報案室內不誠實取用電腦C47004。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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