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審會公布岑國欣為選舉委員會當然委員
2021-12-06 12:06
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在憲報刊登公告,宣布教育界界別分組岑國欣為有效的選舉委員會當然委員。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569章)附表第5J條,擔任該《條例》下指明職位的人士可登記為選委會當然委員。由於教育界界別分組擔任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指明職位的人員出現變動,新任指明職位的人士已重新提交當然委員的登記申請,並獲資審會裁定登記為有效。岑國欣為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教育事工部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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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在憲報刊登公告,宣布教育界界別分組岑國欣為有效的選舉委員會當然委員。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569章)附表第5J條,擔任該《條例》下指明職位的人士可登記為選委會當然委員。由於教育界界別分組擔任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指明職位的人員出現變動,新任指明職位的人士已重新提交當然委員的登記申請,並獲資審會裁定登記為有效。岑國欣為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教育事工部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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