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助拘偷拍狂 籲市民挺身舉報
2021-12-06 05:30
(星島日報報道)市民勇擒偷拍狂徒值得表揚,當中兩名男女先後揭發色狼偷拍裙底,協助警方破案而獲得「好市民獎」。兩人齊聲呼籲,大眾應挺身舉報,遏止淫狼惡行。
二十七歲的黃先生表示,一八年十一月某夜約十一時,他下班乘輕鐵經過屯門田景站,目睹站外一名胖男過馬路時以手機偷拍女士裙底,而且以閃光燈拍攝,女方懵然不知。
黃因未及下車,待列車駛至下一站良景步出後折返「尋狼」,及後在田景站附近發現目標獨行,於是尾隨及報警,待抵達良景邨遇見兩名警員即上前舉報,警員截停疑人搜查,結果在其手機內發現罪證,將他拘捕,並成功控以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罪成,判處一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黃早前因而獲頒「好市民獎」,領獎當天與時任警務處處長的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合照留念。他表示,風化案禁之不絕,希望大眾遇到同類案件時挺身而出。
四十三歲的張嘉玲(Kalen)也因揭發同類罪行獲頒「好市民獎」。Kalen憶述,去年七月十一日下午三時許在尖沙嘴一超市,發現一名青年疑以手機偷拍女士裙底,為免冤枉好人,故尾隨觀察,不久對方疑再偷拍,她遂以手機反拍攝作記錄,最終拍攝到對方第三度犯案,於是通知受害人、職員及店方報警,警員截獲青年及查看其兩部手機,發現內藏至少四萬多張裙底照及三百多段相關影片,於是作出拘捕,青年其後被判有違公德罪成,入獄四星期。
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七隊主管鍾藝滔督察指出,今年一至十月區內錄得十二宗破壞公眾體統案,包括偷拍裙底,當中十宗已偵破,破案率達八成三,及至今年十月八日窺淫罪實施,該區接獲一宗「未經同意下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案件,人員會繼續循宣傳及執法大力打擊。
鍾續稱,雖然警方無法聯絡女受害人,但因有黃先生的口供,加上警方在被捕人手機內找到罪證,故能成功入罪,可說充分體現警民合作的重要性。
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主管姜督察表示,尚幸得到Kalen指證,犯人才能被定罪,呼籲公眾若遇到類似情況,務必出言阻止,或在安全情況下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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