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局勢|塔利班頒新法令 不得將女性視為私人財物
2021-12-04 09:38
阿富汗塔利班臨時政府周五(3日)頒布一項保護婦女權益的特別法令,要求政府各相關部門,採取措施確保法令實施。
新法令規定,成年女性有婚姻自由,不得強制女性結婚;不得將女性視為私人財物,不得將女性用作解決爭端及消除敵意的物品;寡婦有權決定是否再婚,寡婦應按照份額可繼承丈夫、子女、父親等家人的財產。
最高領袖阿洪扎達要求阿富汗各級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相關部門,以及最高法院通力合作,確保該法令順利實施。
發言人穆賈希德強調,女性不是財產,是高貴且自由的人類,沒有人能為了換取和平把她交換給任何人。
塔利班在1996至2001年執政期間,女性接受教育及就業機會遭到剝奪。塔利班今次重新控制阿富汗後,當地女性權利受到外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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