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nch哥」認IFC示威違限聚令 待索勞教中心報告兩周後判刑

2021-12-02 17:00

被告李國永。
被告李國永。

人稱「Lunch哥」的示威常客李國永,去年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IFC)參與示威活動期間違反限聚令,他早前承認控罪,原定今日判刑,惟他不願履行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冀以罰款了事。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莫子聰今指,當日的聚集違反第599G章附表(一),斥被告「唔好好讀書,淨係顧住搞政治」,置防疫於不顧 ,而且其人數及地點有機會令傳播疾病的風險增加,明言不適合以罰款處理,但考慮到他的年紀,決定給予機會,再索取勞教中心、感化、教導所等進一步報告。案件押後至12月16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柙侯判。

19歲被告李國永早前承認於2020年4月28日在中環IFC L1層參與受禁群組聚集,辯方指李基於身體問題,不願意接受感化及社會服務令,而家人確保他定時見社工、接受心理及精神科輔導,相信對李的更生有一定幫助,冀以罰款處理。

裁判官莫子聰指出,當日的聚集有10多人,違反第599G章附表(一),斥被告「唔好好讀書,淨係顧住搞政治」,置防疫於不顧 ,而且其人數及地點有機會令傳播疾病的風險增加,明言不適合以罰款處理,但考慮到他的年紀,決定給予機會,再索取勞教中心、感化、教導所等報告。

案情指,當日有人發起「和你sing」活動,商場內有超過20人聚集,有人呼叫口號及展示政治標語,警員聞訊後到場並設立封鎖線,惟被告在內共6人未有離去,結果遭票控。

法庭記者:湯璧瑜

建立時間11:17
更新時間17:00

當日防暴警到場驅趕,截查可疑人及發出「限聚令」定額告票。資料圖片
當日防暴警到場驅趕,截查可疑人及發出「限聚令」定額告票。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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