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5年第3次提高最低工資 湛江最低月薪升22%至1720元
2021-11-29 21:00
廣東省政府上周發布了《關於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下月1日起,提高全省21個地市的最低月薪及時薪。這也是2015年以來,廣東第3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內媒發現廣東省的最低工資水平僅次於上海,現排名全國第二。
廣東各市最低月薪的實額增幅介乎160元至210元(約195至256元港元)。經調整後,廣州的最低月薪提高了9.52%,去到2300元(約2810港元);深圳則提高7.27%,去到2360元(約2883港元)。廣深兩市的非全日制最低時薪為22.2元(約27港元)。湛江則為全省最低月薪升幅之冠,達到21.99%,去到1720元(約2101港元)。
南方財經網統計,廣東最低工資水平位於全國前列,僅次於上海市。在北上廣深四座一線城市中,上海最低月薪為2590元(約3164港元),排在首位,其次為深圳的2360,第三為北京的2320元(約2834港元),廣州則以2300元排在最尾一名。
不過在增幅方面,廣州最低月薪在2017年至2021年間,增幅達21.37%,位列一線城市之首,北京的增幅為16%,上海為12.61%,深圳則為10.8%。
廣東其他城市之中,汕頭、惠州、江門、湛江、肇慶的最低月薪為1720元,非全日制最低時薪為17元(約20.7港元)。韶關、河源、梅州等10個市,最低月薪為1620元(約1980港元),非全日制小時最低時薪為16.1元(約19.6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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