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露港公路撞翻前車釀6傷不顧而去 汽車維修員還柙明年1月再訊
2021-11-25 14:04
一輛私家車周日凌晨撞翻前面的私家車,導致6人受傷,肇事車主涉事後駕車離去,並拆走行車記錄儀,38歲司機被控危險駕駛及妨礙司法公正等罪,今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明年1月20日再訊,以待警方調查。被告須還柙。
38歲被告汽車維修員詹榮康,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發生有人受傷的意外後而沒有報案、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停車及妨礙司法公正4罪。他被指於2021年11月21日在大埔吐露港公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鄧智洛、張國杰、黃敏兒、黃舜軒、黃穎欣及郭雪婷身體受嚴重傷害,以及被撞私家車車尾損毀後沒有停車,亦沒有在事發後24小時內親身前往警署或向警員報案。妨礙司法公正罪則指,被告在上述交通意外發生後,同日在新界文錦渡路紅橋新村一間車房移除涉案私家車的行車記錄儀,以及在向警方報案前維修涉案損毀的私家車。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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