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藥業前董事長馬興田涉操縱證券市場 判囚12年罰款120萬元
2021-11-17 11:05
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三(17日)對康美藥業前董事長、總經理馬興田等12人操縱證券市場案公開宣判。馬興田因操縱證券市場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及單位行賄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
另外,康美藥業前副董事長、常務副總經理許冬謹及其他涉案11人,因參與相關證券犯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案情指,2015年至2018年期間,馬興田夥同他人,違規籌集大量資金,利用實際控制的股票交易賬戶自買自賣、連續交易,操縱康美藥業股票價格和交易量,致使共計20次連續10個交易日累計成交量達到同期該證券總成交量30%以上,共計7次連續10個交易日累計成交量達到同期該證券總成交量50%以上。馬興田還組織、策劃、指揮公司相關人員進行財務造假,向公司股東和公眾披露虛假經營信息;故意隱瞞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116億餘元不予披露。此外,2005年至2012年期間,馬興田為康美藥業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多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共計港幣790萬元及人民幣60萬元,康美藥業及馬興田均構成了單位行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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