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稱過去3個夏天無接報清潔工中暑 已要求外判商提供飲用水
2021-11-15 22:19
一批食環署清潔工不滿工作環境惡劣,要求改善待遇。食環署職工權益工會、政府前線僱員總會等團體調查訪問47名清潔工,當中25人稱曾經在工作時中暑。有清潔工在鄉郊地段工作沒有水電供應,須步行10至15分鐘才能使用廁所和水源。清潔工又缺乏休息室,導致要在天橋底或路邊或垃圾站休息。
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則重申,一向十分重視員工的安全及職安健安排,除遵照勞工處的指引為署方員工提供所需物資,及按法例於合約條款中為承辦商前線清潔工提供保障外,亦積極在其他方面提供有效改善措施以紓緩戶外工作對前線清潔工健康的影響。該署密切留意員工職安健情況,以過去三個夏天為例,並沒有接獲署方員工中暑個案的呈報。
食環署稱,已為員工訂立酷熱下工作的安全指引。為保障員工在酷熱下工作時的安全和健康,署方除為員工提供保護衣物及飲用水外,亦要求主管人員按情況需要靈活編排工作,並經常查察員工的身體狀況,以防員工在酷熱下工作時中暑。此外,部門亦定期及在天文台發出酷熱天氣警告時向主管人員發出告示,提醒遵守指引。
食環署的公眾潔淨服務合約訂明承辦商必須嚴格遵守所有與履行服務合約的法例,包括《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及其附屬規例。承辦商有責任確保其僱員在工作期間的職安健,包括為在不同環境下工作的僱員評估風險及採取適當預防措施、提供足夠及合適個人防護衣物、裝備、培訓及合適的工作安排等。根據合約條款,承辦商在提供服務時,須遵照《條例》規定,提供足夠可供飲用的水予其員工,並為在酷熱環境中工作的僱員評估風險及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食環署已在合約條文訂明承辦商缺乏及或未能安排向員工提供足夠飲用水的違規情況為嚴重失責行為,如違反相關條文,食環署可在無需事先警告的情況下,向承辦商發出嚴重失責通知書並扣減服務月費。若因合約所提供的服務而觸犯《條例》,該署可根據合約條款考慮終止合約。
食環署又指,目前負責管理163個永久離街垃圾站,站內一般設有更衣及飲用水設施。部分位處鄉郊的垃圾站礙於地理環境所限例如地區偏遠或面積太小未能加設更衣設施,食環署亦會盡量安排員工於附近的永久垃圾站使用飲用水、更衣及貯物設施。現時食環署在新建或翻新垃圾站時,若情況許可,會為員工提供飲用水、更衣及貯物設施,以及裝設相關用膳設備包括微波爐、桌椅及休息室。
食環署又提到,在2019年聯同本地學術機構研發及設計新款具備排汗、透氣及反光功能的工作制服。現時已有35份街道潔淨服務合約的清潔工採用新款制服,餘下3份街道潔淨服務合約會在明年一月起採用新款制服。署方員工方面,新款的工作制服現時亦已進入採購程序。
食環署有既定機制並不時進行巡查,以監管外判商的服務表現。此外,食環署各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會與外判商保持有效溝通,指示及提醒外判商提供街道潔淨服務須注意、跟進及改善的地方。如發現外判商違反合約條款,會向承辦商發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或各類「失責通知書」並扣減服務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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