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蘋果》記者認違規開派對房 判80小時社服令

2021-11-12 13:40

被告在協發工商大廈經營一間派對房。 資料圖片
被告在協發工商大廈經營一間派對房。 資料圖片

前《蘋果日報》記者今年3月將牛頭角工廈單位租借予4名男子打麻雀,涉嫌經營賭場被捕,後被控違反防疫規例599F條營運派對房間。他早前認罪,主任裁判官錢禮考慮完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判被告8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500元堂費。

51歲被告梁瑞帆(記者),被控於今年3月19日,作為牛頭角大業街協發工商大廈5樓一單位的管理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香港法例第599F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發出的指示,即沒有關閉上列租用作舉行社交聚會的處所,俗稱派對房間。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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