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翁網上煽惑他人襲警罪成 還柙下月判刑

2021-11-12 13:33

被告蔡易文。 資料圖片
被告蔡易文。 資料圖片

有警員在去年1月中環「天下制裁」集會期間遇襲受傷,其後61歲男子在Facebook發表言論煽惑他人傷害警員,被控煽惑他人蓄意傷人罪。經審訊後,法官李慶年今午在區域法院裁決指被告帖文提到「打裂(他們的)頭顱」等,「(使他們)失憶」,在公眾平台發文互動,並非出於魯莽或幸災樂禍,為帶犯罪意圖的非理性和煽動性表達,裁定被告煽惑他人蓄意傷人罪成。案件押後至下月2日早上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看管。

李官認為被告在警員受襲翌日發文,清楚知道自己訊息簡潔,觀乎帖文上文下理,皆顯示被告有意鼓勵他人針對警員,「打裂(他們的)頭顱」、「(令他們的)頭被重擊」,目的在「(使他們)失憶」,無法指控他人,最尾用上鼓勵字眼,叫大家盡力而為。李官反駁如被告出於魯莽或幸災樂禍,或會選擇私隱設定,在友人間私訊發洩,不會在臉書上公眾平台發放訊息,又或會在冷靜過後收回訊息,而非與人互動,回覆網友「就係囉,好多細路被popo打到頭腦破裂,腦漿都流到滿地!就算無死,下半世都變廢人!」因此李官認為被告發帖前因及和網民後來互動,證明帖文是帶犯罪意圖的非理性和煽動性表達,鼓勵他人打裂警員頭骨,向警員報復,推動以暴力解決問題,遂裁定被告罪成。

辯方代表大律師關百安求情指被告患有糖尿病、高血壓、嚴重鼻敏感及前列腺疾病,健康欠佳。關百安又指涉案帖文出於一時衝動,與其本性不符,引述案發前後帖文指被告一直呼籲公眾不要上街遊行示威,包括曾發帖提到「唔好再慫恿人上街示威」,美國已準備制裁,示威者又不受公平司法保護,等於赤手空拳等等。關百安遂指被告本案已遭受教訓,社會上人士言論亦將會更小心。

被告蔡易文被控在2020年1月20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導致警察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意圖使他們身體受嚴重傷害。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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