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技工涉港鐵站及酒吧女廁偷拍裙底 待警調查押下月訊

2021-11-11 13:59

案件今於沙田裁判法庭提堂。
案件今於沙田裁判法庭提堂。

39歲港鐵維修技工涉於今年8月三度在港鐵站拍攝女子裙底,及酒吧女廁偷拍女子的私密部位,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及3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今於沙田裁判法庭提堂。控方申請毋須答辯並押後至12月9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的電子器材及電腦,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批准。被告准以現金10000元保釋候訊。

被告的保釋條件包括10000元現金保釋、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旅遊證件、居住在報稱居所及每日到黃大仙警署報到。

報稱港鐵維修技工被告林樂恒,被指於今年11月11日在大圍太平洋酒吧女廁內拍攝女子X的私密部位,而拍攝情況若非遭拍攝,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上述行為,及不理會自己上述行為是否獲得X同意。他另被指於今年8月12日及23日,在旺角站、黃大仙站及牛頭角站的扶手電梯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即用手提電話拍攝3名不知名女子的裙底。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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