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學生報建議 商討重建學生會時間表

2021-11-09 03:04

中大學生報建議商討重建學生會時間表。資料圖片
中大學生報建議商討重建學生會時間表。資料圖片

中文大學學生會代表會宣布解散的決定,日前被學生會司法委員會裁定違憲並無效。中大學生報昨發文,指裁決變相肯定學生會仍然運作,否定了校方接管學生會屬下團體的合法性;建議仍然存在的學生組織與校方溝通,提出重建學生會的具體時間表。中大校方稱知悉裁決,強調為確保各學生組織繼續有效運作,建議他們可考慮向學生事務處登記,或自行註冊。

中大學生會司法委員會日前頒下判案書,裁定中大學生會代表會與聯席會議,解散學生會的宣告違憲並無效,但拒絕司法覆核申請人麥浩維的申請,不命令學生會聯席會議即時重啟學生會職務,僅宣布應重啟學生會職務。隸屬中大學生會架構的中大學生報昨回應指,法庭僅以「宣布」方式作出裁決,若聯席會議不服從也不會有任何法律責任,裁決結果變相肯定學生會仍然運作,否定了校方接管學生會屬下團體的合法性。

校方:依法進行註冊

學生報又提出,重建學生會的理想做法,應是由仍然存在的學生組織,建立商討機制處理學生會重建及過渡期事宜,校方亦應設立專責小組,跟進學生所提出的自治方案等,期間應停止接管學生組織。

中大回應稱,過去一個月已舉行5次會面,與逾百名負責營運不同學生組織的學生代表交代及討論跟進安排,並指在具廣泛代表性的新學生代表團體產生之前,建議各屬會、院會、系會可考慮向學生事務處登記或自行註冊,作為過渡性安排。

中大強調從無「脅逼」學生代表,或向其「施壓」要求辭職或解散其組織運作,並稱一直致力確保學生代表在校園生活中發揮其積極角色,前提是相關組織依法進行註冊,表明會繼續就上述安排與學生代表保持溝通並提供協助。

原文刊《星島日報》教育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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