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會代女子告男同事性騷擾 指曾被掃背及雨淋濕身遭緊盯胸部
2021-11-08 14:38
平等機會委員會替女子C向區域法院提出法律訴訟,指控男同事多次性騷擾,申索通知書內容披露更多細節,包括向C掃背觸碰胸圍扣、被男同事胸壓背部,以及C在雨天濕身,黑色內衣若隱若現,而對方卻緊盯其胸部。
根據通知書內容,C於18年4月至19年7月在一間私人會所擔任活動統籌員,而答辯人是會所的營運經理。首單性騷擾案件發生在18年5月,當時C在茶水間斟水,答辯人突然出現在她身後,以手掌摸她的背部,並觸踫她的胸圍扣,C感驚訝轉身向後望,答辯人以英語「你好嗎」問候。C當場詢問對方為何觸摸她,對方笑而不語。C事後向上司投訴。
前年年初開始,C工作前後需更換制服,該制服是一件白色polo恤衫,答辯人指示C過來,反而跟她傾談非工作相關的事情,當C穿著無袖上衣,答辯人會緊盯其胸部,若C身穿短褲或短裙,對方會注視她的雙腿。直至同年5月,因為戶外活動橫風橫雨,C全身濕透,她發現答辯人目不轉睛凝視她的胸部,當時C身穿黑色內衣。C感到繃緊和焦慮。
C曾於19年3月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投訴,6月向平機會備案。同年4月,她亦向警方報案,直至去年2月,警察通知C,指案件不夠證據起訴答辯人。C已在19年6月請辭。
平機會根據《性別歧視條例》(香港法例第480章)代表C,平機會表示法庭已頒發匿名命令,禁止任何報道或披露本案件申索人的姓名及身份。
法庭記者:陳慧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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