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淋濕了身遭緊盯胸部 女子控告男同事性騷擾
2021-11-06 12:08
女子在職期間被男同事多次性騷擾,包括在工作場所舉行的活動中,衣服被雨淋濕時,男方緊盯其胸部,又曾在工作間對她作出不受歡迎的身體接觸,例如用手撫摸她的背部。女子昨(5日)透過平等機會委員會入稟區域法院控告男同事違反《性別歧視條例》。事主名字在申索書以英文字母「C」代替,平機會表示法庭已頒發匿名命令,禁止任何報道或披露本案件申索人的姓名及身分。
平機會表示根據《性別歧視條例》,當騷擾者對受害人作出任何不受歡迎並涉及性的行徑,而一名合理的人在顧及所有情況後,應會預期該受害人會感到受冒犯、侮辱或威嚇,即屬性騷擾。該會補充指性騷擾亦指騷擾者自行或聯同其他人作出涉及性的行徑,而該行徑對受害人造成一個在性方面有敵意或具威嚇性的環境。《性別歧視條例》涵蓋僱傭範疇內所發生的性騷擾行為。
性騷擾個案四年間持續高企,平機會數字顯示一七年至二○年期間,會方收到五百一十九宗性騷擾的投訴,佔平機會同期根據《性別歧視條例》所收到的投訴約百分序四十五。
平機會在新聞稿指出,「希望藉此法律訴訟提高公眾意識,讓市民明白任何人在工作間對同事作出不受歡迎的身體接觸,或不受歡迎並涉及性的注視,都有可能構成性騷擾。消除性騷擾一直是平機會的其中一項重點工作。」
案件編號:平機會案件一○——二○二一。
本報記者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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