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無印告贏日本無印 後者涉詆毀產品需賠48萬

2021-11-05 16:52

北京無印良品控告日本無印詆毀商品獲判勝訴。 (網上圖片)
北京無印良品控告日本無印詆毀商品獲判勝訴。 (網上圖片)

知名品牌控告山寨貨侵權時有所聞,但近日北京就有一宗案情反轉的案件,由北京棉田紡織品有限公司成立僅10年的北京無印良品公司控告日本無印良品公司涉嫌影射北京無印良品公司的產品為山寨貨,並獲得法庭判勝訴,日本無印良品需賠償4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48萬港元)。

日本無印於2019年曾發表聲明指被「其他公司」搶先註冊商標,北京無印不滿自己被指賣山寨品,因而告上法院,索償310萬元(約377萬港元)。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在判詞指,根據2019年日本無印的聲明結合前後文本,足以導致公眾將「其他公司」與北京無印良品劃上等號,又指在商標法當中「搶先註冊」已經包含不法行為的評判。在此前提下,被告指稱原告搶註商標,既不符合客觀事實,亦屬於貶損性的評判,客觀上表述違背事實,進而實際上貶損原告商譽。

法院裁定日本無印需賠償北京無印良品經濟損失30萬元(約36萬港元)、制止侵權的合理開支10萬元(約12萬港元),並在無印良品MUJI官方旗艦店、內地實體門店公開刊登書面聲明以消除涉案商業詆毀行為的影響。

兩間無印因商標問題的法律爭議持續多年,由於日本無印1999年在中國註冊商標時並未註冊棉織品、毛巾、床單等24類別,被北京無印搶先註冊,並且在2015 年入稟控告日本無印侵權,獲賠償62萬元(約75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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