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男違強檢令 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2021-11-03 19:15
一名36歲男子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今日(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該名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今年3月6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他被控違反《規例》第8(1)及8(5)條,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
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相關規例的人絕不容忍,並嚴正提醒公眾應遵守相關規例。截至今日,共有199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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