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若琳前經理人Kelly爆公司用贈品當酬勞 攝影師感侮辱兩年零對話
2021-11-01 16:00
江若琳(原名江玲)與前經理人公司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的合約糾紛今日在高等法院繼續聆訊,江若琳與老公蕭唯展牽手抵達,林小明則未有到場聽審。
今日由身在馬來西亞新山的江若琳前經理人李春美(Kelly),以證人身份透過視像對話作供。Kelly表示在2011年打算辭職,因為她感到公司對藝人不太公平,藝人影宣傳照要自己支付費用,但宣傳是公司一部份。當時公司老闆林小明挽留她,晉升她為高級經理並對她説,公司會作出改善,有甚麼事可以直接跟他說。自此藝人影宣傳照便由公司支付費用。
控方大律師盤問Kelly,藝人是否可以找贊助商贊助化妝、髮型、服裝及攝影師等,用作減低成本開支?她不同意,並解釋贊助商不會無了期提供贊助,她便爆出公司高層楊劍標曾要求她以某贊助商所送贈的禮物,轉送給合作攝影師作為其工作酬勞,該攝影師因此覺得被侮辱,便惹怒了他,之後Kelly與該攝影師有兩年時間零對話。Kelly再指出楊劍標一直從不理會過程,只着重結果。
控方大律師提及2011年時,江若琳在石澳致電林小明指自己想輕生一事,Kelly表示不知道,但她指出江若琳在捲入林小明婚姻的緋聞事件後曾有輕生念頭,她說:「當時因緋聞令她情緒不好,過馬路時在紅綠燈口被人指她小三,她說『想死』,我好擔心,便跟公司(林小明及楊劍標)講並問怎樣處理,是否開記招講,但他們則表示不需要,集中怎樣處理趙小姐(趙雪英),便叫我向江若琳說,清者自清,盡量低調,不要再談及件事,讓它丟淡,但件事卻愈來愈嚴重。」
案件編號:HCA 122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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