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港大生涉宣揚恐怖主義需時申法援 押明年1.20再訊

2021-10-28 15:14

左圖:容頌禧(左)及張敬生(右),右圖杜林丞亨(前)及郭永皓(後)。陳慧瑩攝
左圖:容頌禧(左)及張敬生(右),右圖杜林丞亨(前)及郭永皓(後)。陳慧瑩攝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涉於7月通過動議,悼念銅鑼灣7.1刺警案疑兇梁健輝,其中4名港大生被控1項宣揚恐怖主義罪及交替煽惑他人蓄意傷人罪。案件今在區域法院提訊,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審理。第一至第四被告需時申請法援,法官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20日再訊。

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在庭上表示文件已準備,惟得知第一至第四被告需時申請法援。法官批准張敬生和容頌禧修改保釋條件,由每星期4天到警署報到,改為每星期3天報到。報到時間、警署維持不變。

4名被告依次為19歲張敬生、20歲郭永皓、18歲杜林丞亨及19歲容頌禧,同被控於2021年7月7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交替控罪中,4人被控於同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香港警務處的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該等)警務人員。

法庭記者:陳慧瑩

左起:被告杜林丞亨、張敬生、郭永皓及容頌禧。
左起:被告杜林丞亨、張敬生、郭永皓及容頌禧。
容頌禧(左)及張敬生(右)。陳慧瑩攝
容頌禧(左)及張敬生(右)。陳慧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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