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涉詐騙及按揭公司等490萬 明日東院應訊

2021-10-27 14:13

地產代理涉詐騙及按揭公司等490萬。資料圖片
地產代理涉詐騙及按揭公司等490萬。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一名地產代理,控告他涉嫌偽稱自住一個住宅物業,就有關物業按揭貸款詐騙一間銀行、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按揭證券公司)及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按證保險公司)。涉案貸款金額約490萬元。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10月28日)將於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上述地產代理。

37歲的趙嘉威被控三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銀行在批核自住物業按揭貸款時,須遵守香港金融管理局指引中有關按揭成數上限的規定。

按揭證券公司於1999年推出按揭保險計劃,參與計劃的銀行可向價值600萬及以下的自住住宅物業提供最高達八成按揭貸款。計劃自2018年5月起由按揭證券公司的子公司按證保險公司執行。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匯豐銀行)亦有參與該計劃。

被告於2016年1月3日簽署一份臨時合約,購買一個價值600萬元的住宅物業,並於2016年1月7日向匯豐銀行申請按揭保險計劃下的按揭貸款。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6年1月7日至4月20日期間,向匯豐銀行及按揭證券公司虛假地表示上述物業用作自住,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匯豐銀行及按揭證券公司就該物業向他批出一筆約490萬元的按揭貸款,導致他獲得利益或匯豐銀行及按揭證券公司蒙受不利。

餘下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6月13日及2020年2月7日,向匯豐銀行、按揭證券公司及按證保險公司虛假地表示該物業用作自住,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匯豐銀行、按揭證券公司及按證保險公司維持該筆給他的按揭貸款,導致他獲得利益或匯豐銀行、按揭證券公司及按證保險公司蒙受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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