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涉賤賣黨產案被判無罪 黨前副秘書長侵佔千萬判監3年半

2021-10-27 12:44

馬英九涉賤賣黨產案,一審獲判無罪。(網上圖片)
馬英九涉賤賣黨產案,一審獲判無罪。(網上圖片)

台灣前總統馬英九於「三中案」被控主導國民黨賤賣黨產,令國民黨損失72億元新台幣(下同,約20億港元),台北地院今日(10月27日)上午一審宣判,馬英九獲判無罪。而同案中國民黨前副秘書長蔡正元則被控在出售中影股權後侵佔公司逾3,500萬元(約979萬港元)被判監3年半。

馬英九15年被舉報前擔任國民黨主席期間,指示黨營事業中投公司董事長張哲琛、總經理汪海清賤賣中視、中廣、中影資產,當時三中資產淨值高達152.1億元(約42.5億元),國民黨卻以40億元(約11億港元)賤賣,事件經特偵組調查後於2014年證實馬英九並無犯法,但民進黨上台後,檢察部門重啟調查,指馬英九進行非常規交易,導致國民黨損失72億餘元,結果當局在2018年再次起訴馬英九、蔡正元等共6人。

審判長指出,馬英九不是中投、光華公司董事或經理人,沒有造成相關公司損害,因此裁定馬英九無罪。

馬英九發表聲明指,對判決表示非常欣慰,也感謝司法公正,還他清白。台北地方檢察院則回應指會待收到法院判決書,再審慎研議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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