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適度調高地積比 釋放舊區發展潛力

2021-10-26 04:30

田生建議,透過適度調高地積比,以釋放舊樓發展潛力。
田生建議,透過適度調高地積比,以釋放舊樓發展潛力。

  (星島日報報道)田生曾就各區、逐幢看似有潛力的舊樓研究,發現不少舊樓地契、地積比存在問題,只有政府出手才能解決問題;他又建議,透過適度調高地積比,以釋放舊樓發展潛力。

  區永華指出,九龍城區有50%舊樓,樓高3至5層,卻缺乏重建價值,皆因地契屬ONE HOUSE (每個地段只能單獨建一間屋,不能合併發展),令收樓財團卻步;還有,新蒲崗地積比4.8倍,太子道西部分舊樓更低於4倍,皆因過往有機場,不能建高樓,現時已不合時宜。他又說,九龍區住宅目前地積比普遍7倍,商住樓9倍,建議放寬至10倍。

  區永華指,荃灣楊屋道、元朗大馬路、粉嶺聯和墟及上水石湖墟等,舊樓殘舊不堪,可是地積比僅5倍,缺乏收購誘因,應該放寬地積比。事實上,即使賣地表內新界土地,地積比都有6倍。 他強調,從舊區「熟地」入手,容易增加供應,況且,舊區內街市商場及學校等設施齊全,交通四通八達。

  區永華還認為,市建局取易不取難,與私人市場競爭,向來只選擇有利可圖項目,間中更作「天價」收購,深水埗舊樓每呎收購價1.8萬,田生出價1.3萬至1.5萬,不能與之競爭,「天價」令業主心雄,結果,市建局收樓後,整個區域收購幾乎停頓,惟每呎1.8萬,其實僅限自住、擁一層樓業主得,非自住業主只能按照折扣計算收購價。

  他指出,事實上,市政局具備先天條件,有尚方寶劍,不用付辣稅,改契約(合併後巷等)不須補價,應該重新定位,專攻問題地契,或地積比用盡的舊樓,土瓜灣「十三街」舊樓,樓齡60多年,且都是鹹水樓,石屎剝落十分嚴重,應該由市建局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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