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學思政串謀顛覆案|4被告申保釋 朱慧盈獲批3人續還押

2021-10-15 12:01

左起:被告朱慧盈、被告王逸戰、被告陳枳森、被告黃沅琳。 資料圖片
左起:被告朱慧盈、被告王逸戰、被告陳枳森、被告黃沅琳。 資料圖片

學生組織賢學思政前召集人王逸戰、前秘書長陳枳森、前發言人朱慧盈及黃沅琳,先後被控「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早前被裁判法院提堂拒絕保釋,案件押後至11月3日再訊,4人需還押候訊。4人今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李運騰法官聽取各方陳詞後,拒絕其中3人的申請,批准18歲朱慧盈以現金1.5萬元保釋外出候訊,下令她不得在社交網站發佈任何訊息、不得接受或主持任何訪問、不得與任何外國官員會面等。

4名被告王逸戰(20歲)、陳枳森(20歲)、朱慧盈(18歲)、黃沅琳(19歲)被控於 2020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在香港與黃沅琳及其他人一同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即:(1)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2)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李運騰法官聽取各方陳詞後,拒絕王逸戰、陳枳森及黃沅琳的保釋申請,批准朱慧盈的保釋申請。朱慧盈需交出現金1.5萬元擔保,其父親提供1萬元人事擔保,需遵守每晚11時至翌日早上7時的宵禁令,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搬離現時住所,每日需到警署報到。 李官另下令朱慧盈不得在保釋期間直接或間接干犯任何罪行(包括國安法罪行),亦不得接受或主持任何訪問、不得在社交網站發佈任何訊息或留言、不得與任何外國官員會面。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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