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地點納強檢 包括超市診所及學校
2021-10-13 22:22
政府就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6個指明地方者,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其中,因應一宗於潛伏期間曾於香港逗留的初步確診輸入個案,有3個指明地方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已接種新冠疫苗者亦須接受檢測:
任何在9月17日至10月13日期間曾身處大埔科進路9號天賦海灣3期-海鑽10座超過2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住客、訪客及工作人員),須於10月16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10月11日至10月13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規定。
任何在10月8日下午3時30分至下午6時30分期間曾身處大埔太和邨安和樓3樓307號鋪劉開玲醫務所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10月16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10月11日至10月13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規定。
任何在10月11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曾身處大埔科進路21號逸瓏坊地下低層16號鋪MarketPlacebyJasons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10月16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10月11日至10月13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規定。
另外,由於三間學校爆發上呼吸道感染及或流感樣疾病個案,而有關疾病病徵與新冠病毒相似,為謹慎起見,相關學校或其指明級別被納入強檢公告。已經完成接種新冠疫若的人士,會獲視為已遵從強檢公告規定。
任何在9月30日至10月13日期間,曾在大埔南坑頌雅路松嶺村匡智會匡智松嶺學前兒童中心(住宿部)身處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學生及訪客),須於2021年10月16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在2021年9月30日至10月13日期間,在屯門良景邨保良局方王錦全小學一年級、以及上水馬會道15號及19號鳳溪第一小學一年級的學生及曾面授該學校班及的老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老師),須於10月16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10月11日至10月13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因應強檢公告而須進行強檢者,必須到流動採樣站、社區檢測中心或認可本地醫療檢測機構進行專業拭子採樣檢測,而幼童則可繼續以糞便樣本進行檢測。
另外,因應衛生防護中心早前宣布更新涉及變異病毒株確診本地個案的檢疫安排,與相關個案於同一大廈居住或於相關個案居住大廈內工作,須於衛生署公布有關確診者個案後計起第3、7、12及19日進行強制檢測,相關人士須於指明日期進行檢測,並須自行監察直至21日屆滿,已接種新冠疫苗者亦須接受檢測。
由於原定於周二(12日)或今天運作的室外流動採樣站因天氣情況未能開放,以及與變異病毒株確診本地個案於同一大廈居住或於相關個案居住大廈內工作的人士須進行強制檢測等原因,政府周四(14日)會在以下地點重開流動採樣站:
淺水灣華景園1座對出平台
大圍金獅花園一期金輝閣對出空地
東涌市地段第三號OBA休憩空間(近文東路公園)
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第六層過渡區(北)(直至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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