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官煞停德州反墮胎法
2021-10-08 04:30
(星島日報報道)美國聯邦法官皮特曼周三核發臨時禁止令,擋下德州幾乎全面禁止墮胎的法律。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允許《德州心跳法》生效後,拜登政府對此提出上訴。
德州奧斯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皮特曼(Robert Pitman)發布禁止令後,在針對墮胎合法性的訴訟持續進行時,德州無法施行這項共和黨人支持的新法。在美國,能否墮胎已掀起激烈法律攻防戰,目前有數個州實施限制措施。
皮特曼作出裁定時說:「本庭不再支持這種剝奪重要權利的冒犯性行為,一天也不會。」
美國總統拜登的司法部九月九日控告德州,尋求對這項法律核發臨時禁止令,在十月一日聽審時聲稱此法違反美國憲法,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九月一日以五比四票數讓此法生效。
《德州心跳法》是美國境內最嚴格的禁止墮胎法,只要能偵測到胚胎心跳,通常約在孕期第六周,一律不得墮胎,即使是因亂倫或性侵懷孕也不能例外,但許多婦女在懷孕六周時仍不知自己有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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