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建設《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 提供90萬伙容納250萬人

2021-10-06 11:34

北部都會區包括元朗區和北區兩個地方行政區。資料圖片
北部都會區包括元朗區和北區兩個地方行政區。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在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出建設《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將香港北部成為宜居宜業宜遊的都會區,並開拓更多可供居住和產業發展的土地。

林鄭月娥指,北部都會區包括元朗區和北區兩個地方行政區,佔地面積約300平方公里。都會區不是指一個有法定地位或規範,以行政界線所劃定的區域,而是因地理特徵、經濟功能、生態環境、交通聯繫及發展政策等因素的相互作用所形成的一個具規模的城市空間。

在都會區裏,土地用途多元,居住和就業人口及企業高度聚集,可帶動鄰近地區經濟發展,豐富民生活動,擁有標誌性的自然、人文及建築景觀,整體上具備活力、吸引力和輻射能力。

她指出,北部都會區包括天水圍、元朗及粉嶺╱上水等已發展成熟的新市鎮及其相鄰鄉郊地區,並有六個處於不同規劃及建設階段的新發展區和發展樞紐,包括古洞北╱粉嶺北、洪水橋╱厦村、元朗南、新田╱落馬洲、文錦渡和新界北新市鎮,是香港未來20年城市建設和人口增長最活躍的地區。這裏擁有多達七個跨境陸路口岸,是香港境內促進港深融合發展和連繫大灣區最重要的地區。

施政報告提出建設《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將北部打造宜居宜業宜遊的都會區。
施政報告提出建設《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將北部打造宜居宜業宜遊的都會區。
北部都會區可提供90萬伙容納250萬人 職位大增至65萬個。
北部都會區可提供90萬伙容納250萬人 職位大增至65萬個。

《發展策略》把擬議的個別發展項目,與毗鄰的鄉郊和保育土地,創新地有機整合和提升為都會區,以期創造發展容量,滿足經濟和民生需要,並同時優化環境,達致可持續發展,以迎接深化港深合作帶來的新機遇。

林鄭月娥表示,目前在北部都會區內的多個已規劃或規劃中的發展項目,預計可提供約35萬個住宅單位;北部都會區可額外開拓約600公頃用地作住宅和產業用途,估計可提供的住宅單位為約16.5萬至18.6萬個。

連同元朗區和北區現有的39萬個住宅單位,林鄭月娥預計,整個北部都會區發展完成後,總住宅單位數目將達90.5萬至92.6萬個,一共可容納約250萬人居住;而都會區內的職位數目亦將由現在的11.6萬個,大幅增加至約65萬個,包括15萬個為創科產業的相關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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