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電提前2040年淘汰燃煤發電

2021-09-24 04:30

中電藍凌志稱,碳中和投資長達數十年,可攤薄成本,對電費影響輕微。
中電藍凌志稱,碳中和投資長達數十年,可攤薄成本,對電費影響輕微。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定於2050年達至「碳中和」,中電(002)公布更新《氣候願景2050》,承諾在2050年實現淨零排放,其中2040年底前完全淘汰燃煤發電資產,較原計畫提早10年。中電首席執行官藍凌志表示,會透過綠色融資、出售部分業務股權、引入合作夥伴等,支持碳中和的巨額投資,有信心不會影響現行漸進派息政策。

  中電表示,新的《氣候願景2050》承諾至2050年底前實現碳中和,即整個價值鏈的溫室氣體淨零排放,較2019年修訂後的低碳排放方案更進取。在新框架下,定於2030年底前每度電二氧化碳含量為300克,較2019年基準的水平下降52%;至2040年底前每度電含100克二氧化碳,較基準少84%,亦將會完全淘汰燃煤發電資產,較早前計畫再提早10年。

  藍凌志表示,目前中電要與時間競賽,加速步伐將全球資產達至碳中和,坦言是一項大挑戰,而過程需要進行大量基建,「這些投資都不是免費,必須從某些地方尋找資金」,透露或會循發行綠色債券方式融資。他指出,市場對綠色金融充滿興趣,中電會提供更透明的願景框架,吸引投資者參與。

  另一方面,藍凌志指出,2019年出售印度子公司40%股權,成功套現之餘亦引入策略性股東,認為有關模式值得考慮。他解釋,過往發展新項目很多時會以全資擁有方式營運,但現在時間緊逼,透露未來澳洲也有機會出售業務股權或引入合作夥伴,例如早前一項昆士蘭州的抽水蓄能項目已打算不投放資本開支,而跟合作夥伴共同營運。他稱,這些方法也有效將中電資源集中在大灣區發展。

  藍凌志強調,中電會維持現時行之有效的融資方式,不會因此而大增負債比率,預期有關債券年期較長,符合今次約30年的投資。而中電會在新投資、業務發展及派息方法取得平衡,並指即使有龐大開支,未來仍可保持現行漸進的派息政策。

  至於中電亦正發展新商業模式,藍凌志稱,會加強能源管理及數碼運作,如推動上網電價計畫及出售可再生能源證書等,均受到客戶歡迎,「很多大型國際機構希望直接從中國及印度購買可再生能源」。中電為新冒起的買電需求提供管理服務具有很大潛在商機,但現時只是起步階段,難言對未來收入的貢獻比重。

  碳中和議題成為市場焦點,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在聯合國大會上表明採取更有力政策和措施,力爭中國的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達到峰值,並在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同年《施政報告》上,亦宣布香港爭取於2050年前實現碳中和,並將於今年底前更新《香港氣候行動藍圖》,為香港定下更進取的減碳排放策略和措施。

  目前新版《藍圖》仍未發布,藍凌志指,一直與政府討論採取氣候行動的方案,相信中電是次更新版《願景》跟政府想法一致,同時重申新投資長達數十年,可攤薄整體成本,對市民電費影響輕微。

  為應對碳中和,中電除了加速淘汰燃煤發電,亦初步構思引進多項新能源發電方法,佔發電組合一半的天然氣將會逐步過渡至氫氣發電,同時正研究在香港離岸水域建立風力發電場。

  中電首席執行官藍凌志早前表示,要在不足30年內達至碳中和,最有效的方法是不用新增研發下改良現有設備,其中初步計畫將目前佔發電組合一半的天然氣,逐步以氫氣取代,即未來一段時間的發電燃料中,天然氣會與氫氣混合使用,但最快要到2030年代尾才能實現。

  另外,中電正就香港東南水域興建離岸風電場進行前期研究工作,認為在本港土地資源極為匱乏情況下,離岸風場是具發展潛力的可再生能源。中電早年在風力發電機成本高昂下一度打退堂鼓,每部機在2010年時僅可產生3兆瓦(MW),但隨著科技發展令可安裝的渦輪愈來愈大,至今年已能產生12兆瓦電力,並預計2030年每個產電可達15至20兆瓦,即20年間可大增逾6倍。

  藍凌志今年多次亦指出,要將發電組合轉至可再生能源,須放眼香港以外地區,除了離岸風場,亦會將更多核電輸入香港。

  另一方面,中電亦正建立蓄電池項目,包括與機管局在本港機場完成一個4兆瓦電池儲能系統項目,海外亦已計畫在澳洲興建高達350兆瓦的大型電池儲能設施,有望是全球運作同類設備中規模最大。

  中電正按照早前的減碳框架調整發電組合,隨著青山發電廠的燃煤舊機組去年中關閉,以今年7月發電量輸出計,燃煤佔發電組合已下降至18%,天然氣則增至49%,而核電佔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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