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社校長涉指插女童肛門摸胸脫罪 官形容不構成非禮也是襲擊
2021-09-21 12:23
48歲補習社校長涉嫌在2015年非禮當時讀小五的女童X,包括以手指插其肛門及伸手入衣服內摸胸,被控3項猥褻侵犯罪。裁判官黃雅茵今於東區法院裁決時批評被告證供前後不一,他必然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引致對方不舒服,形容即使不構成非禮,也構成襲擊,但考慮到X事發後與被告的對話相當正常,又形容他是自己最親近的人,遂裁定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
黃官批評被告首先供稱知道捏X的手臂及大腿不恰當,但其後又在與警員的錄影會面下改稱只是「有機會掂到」,及在辯方盤問下指行為並非不恰當,卻擔心引人誤會,證供前後矛盾。黃官形容被告伸手入女童胸部是「毫無難度」的事,又斥他不可能以一句「不能避免」就可替自己的行為開脫,因他必定知道這樣做會引致他人身體不舒服;而稱只是「撞到佢胸」是成年男性能留意及避免的事。
黃官續批評被告刻意隱瞞對X有深刻印象,指他在X離開補習社後仍然與她聯絡,邀請她幫忙及回應她功課業上的疑問。惟考慮到X稱自己事發後有心理陰影,但與被告在通訊軟件的對話「相當正常」,又形容他是自己最親近的人,故未能完全信納X的證供。
被告鍾文安,報稱導師,被裁定3項猥褻侵犯罪罪名不成立,指他於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間,3次在香港仔某補習中心非禮10歲女童X。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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