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大火|火場濃煙 高級消防隊長指示隊員先下樓了解間隔
2021-09-14 13:25
2016年牛頭角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四級大火致2名消防員殉職,包括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消防隊目許志傑,死因研訊今續。當日率領首批消防小隊到場的高級消防隊長供稱,涉案迷你倉至今仍不屬於可直接當作「二級火」處理的場所。而小隊進入火場後,發現迷你倉內佈滿濃煙,裡面有許多大小不一及上鎖的儲物室,不過由於沒有職員或保安在場,故消防隊長只能指示隊員下樓了解倉內間隔。
研訊主任讀出消防區長王文恩的書面供詞,指兩名死者進入火場時所使用的個人防護裝備,包括頭盔、防護衣褲、手套等,均屬當時最新款式。惟張耀升當時攜帶的無線電對講機為模擬式(Analogue Radio Telephone),但庭上透露消防處已於2015年由原本的模擬式無線電完全引渡為數碼型(Digital Radio Telephone),即張所持的為舊式無線電型號。
時任高級消防隊長劉勁男供稱,1998年加入消防見習員,2016年調派至牛池灣消防局,案發時為該消防局A隊分隊主管。劉表示,每當消防處接到一般火警警報後,會先當作是「一級火」處理,並出動「四紅一白」:泵車、油壓升降台、輕型搶救車、鋼梯車及救護車。但假如火警現場屬於以下4類,即醫院、酒店;危險地點如油站、危險品倉庫、發電站等;水源受限的地點;護老院、行車隧道地鐵站等,則會即時列作「二級火」處理,並視乎現場火勢,看看有否需要再將火警升級。惟涉案迷你倉至今仍未被列為上述任何一個種類。
至於劉當日乘坐的消防泵車,則是用作於現場提供水源救火。劉解釋,一般而言,消防員到達火警現場後,會將消防喉接駁至附近「街井」取水,再經泵車增加水壓灌救。若肇事大廈本身已有消防水缸,可讓消防員於短時間內取水,但長時間灌救仍需倚靠「街井」。另外,大廈配置的消防喉轆則可快捷地為消防員提供水源,以撲熄爆門時所產生的火花。
案發於2016年6月21日,牛頭角道淘大工業村第一座3樓時昌迷你倉起火,30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37歲消防隊目許志傑撲火期間昏迷,送院後相繼離世。
法庭記者:凌子淇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