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資港法港仲裁」 助律師把握前海機遇

2021-09-13 04:30

■中央上周公布《前海方案》,指明擴大的前海合作區將會建設成粵港合作新平台。
■中央上周公布《前海方案》,指明擴大的前海合作區將會建設成粵港合作新平台。

  (星島日報報道)「十四五」規劃將香港定位為國際金融中心。鄭若驊指香港作為國家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只要做好「一國」的基本功,讓普通法繼續適用,能令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更鞏固。而在中央新《前海方案》下,香港首要司法措拖是完善「港資港法港仲裁」以及建立民商事司法協助,再配合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助香港執業律師能更好貼近前海機遇。

  中央上周公布《前海方案》,指明擴大的前海合作區將會建設成粵港合作新平台。律政司認為能為法律界創造更多機遇,其中重點措拖是完善「港資港法港仲裁」。鄭若驊提到,去年十月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條例》已展示「港資港法港仲裁」是實際可操作,希望可進一步訂明細節,例如適用於甚麼港資機構。她透露政府已有初步構思,希望聽取更多意見令落實更到位。

  其次是建立民商事司法協助和交流新機制,她指今年簽訂的相互認可和協助公司清盤及債務重組的司法協助措施,對香港繼續成為國際金融中心而言非常重要,因投資者在內地的業務一旦遇事,在香港可有一定保障。「合夥聯營」機制方面,內地已減低在廣東省設律師事務所的港方出資比例,當局冀實踐時能更好利用優勢。另外,配合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令香港執業律師能更好貼近前海機遇。

  至於大灣區考試執業試點能否推展至其他內地城市,她笑言要「逐步逐步來」,目前先讓通過考試者用好其執業資格。廣東省司法廳和廣東律協正籌備考核程序,為通過考試的香港律師提供執業前培訓。律政司也會提供兩項支援,分別是與最高人民法院合力為香港律師舉辦培訓班,助香港律師熟悉內地法庭程序,以及聯同廣東省司法廳和廣東律協,為香港律師與大灣區律師事務所搭建配對平台。

  「十四五」規劃除了明確提到支持香港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也支持香港繼續成為國際金融中心,層次更廣。鄭若驊說,香港作為國家唯一的普通法地區,只要做好「一國」基本功,讓普通法繼續適用,可令某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更鞏固。另外,她認為國家企業、尤其是創新科技業要「走出去」,關鍵要做好IPR(知識產權)法律問題,香港可以在這方面和內地探究設立相互認可和協調機制。

  律政司在今年七月和商務部、國資委簽署三方交流合作安排,讓律政司的常設法律專家小組有機會與內地企業舉行圓桌會議,深入討論法律問題,盼通過直接交流讓國內企業和香港律師相互了解,她形容是「雙贏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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