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個月內打過萬次電話 57歲漢准保不得騷擾司法人員

2021-09-08 18:12

被告陸志榮。
被告陸志榮。

57歲廣告設計員涉於本年5月至6月期間多次打電話滋擾3名司法人員,被控1項不斷打電話罪,案件今於東區法院首次提堂。控方於庭上指,被告曾撥打多達18條查詢熱線,在目前可追蹤的其中8條中,已有1萬多個來電紀錄。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以現金2000元保釋,惟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地址、於更改住址24小時內通知警方、每日向警署報到及不得以任何形式,即言語、行為、電話、傳真滋擾司法機構人員。案件押後至12月3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其手提電話、電腦、記憶卡等。

57歲廣告設計員陸志榮被控於本年5月26日至6月21日之間在香港無合理因由而不斷打電話往司法書記X、Y、Z,旨在對司法人員造成煩擾。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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