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馬鞍山打擊違泊 發18張牛肉乾拖走6車
2021-09-06 15:52
沙田警區與新界南總區交通部聯同軍裝巡邏小隊、警區交通管制隊、警區交通隊與交通督導員今日(6日)於馬鞍山落禾沙里及耀沙路一帶進行打擊違例泊車行動,特別針對不展示行車證及車輛登記號碼的違泊車輛。行動中,警方共發出18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並拖走6輛造成嚴重阻塞以及沒有展示車輛牌照(俗稱行車證)及車輛登記號碼的違例車輛。
沙田警區亦於8月期間加強違例泊車執法,共發出超過2.13萬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超過100張傳票。
警方強調,根據《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第374E章》,車主必需展示、亮起或裝妥車輛登記號碼及展示有效的車輛牌照,否則便會觸犯法例,輕則可被定額罰款港幣320元,重則有機會要上庭。首次被定罪人士,可被判罰款港幣2,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犯者可被判罰款港幣5,000元及監禁6個月。被拖車的車主如要認領車輛,需額外繳付拖車費及汽車扣留中心之保管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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