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大迷你倉大火│指倉內漆黑一片只見火光 時任職員:不懂如何使用滅火筒
2021-09-06 16:55
2016年牛頭角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四級大火致2名消防員殉職,包括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消防隊目許志傑,死因研訊今日繼續。時任時昌職員供稱,當日看到事發3樓迷你倉內走廊地下有火堆,遂致電上司查問需否報警,對方稱「嚟緊公司,等埋佢嚟公司」,其後又吩咐自己到附近商場買毛巾,故他未有即時報警。職員又表示,入職培訓並無提及遇上火警的應對方法,形容當時「得自己一個,其實都唔知點樣處理」。
時任時昌區域經理黃家晉供稱,2016年6月21日早上在1樓辦公室值班期間,約在10時半看到3樓迷你倉其中一部閉路電視鏡頭的畫面全黑,故上3樓查看,發現該層電梯大堂全部燈熄滅,正門的拍卡機亦沒有顯示,估計是電源斷掉。黃之後打開正門,見到近儲物室K213 走廊地下有個火堆,大約「半條走廊闊」但「無成個人咁高」、「有黑色嘢喺下面」,於是走到電梯大堂致電通知直屬上司呂國榮(音譯),對方回應指「嚟緊公司,等埋佢嚟公司」,又叫他嘗試用滅火筒滅火。但黃稱「見到啲火慢慢熄,入面好黑,加上鋼門會自動閂」,最終因為擔心有危險沒有照辦。
黃憶述曾嘗試再打開正門,惟倉內「有煙湧出嚟」,視野已經無法看清入面有火。隨後黃與呂再通電話,呂吩咐自己去買毛巾,但沒有說明其原因,其後才知道是用毛巾掩住口鼻。黃按指示淘大工業村旁的德寶商場買毛巾,返回3樓時已經看到呂在電梯大堂,因此不知道呂何時回到公司。黃隨後到1樓與其他同事會合,10分鐘內已獲警察通知要撤離現場,不過不知道是誰報警。
研訊主任問及時昌有否處理突發事件的相關指引,黃指入職培訓僅教授「巡倉」及營運上需注意之事項,但沒有接受防火指引的培訓,自己也不懂如何使用滅火筒。此外,3樓倉內有3部分體式冷氣機,黃只記得其中一部安裝於近正門、儲物室K213及K127中間,另一部事發前曾維修,不過位置與最先看到的火堆不近,事發當天運作均無異常。而3樓全層配備2個消防喉轆及2個滅火筒,但沒有留意有否消防灑水系統。
庭上播放3樓電梯大堂的閉路電視片段,可見黃約於10時38至42分數度大開正面,期間曾通電話。研訊主任追問為何倉門時開時關,黃坦言沒有接受過相關訓練,不知道遇上火警應否打開門,直言當時「得自己一個,其實都唔知點樣處理」,同意情況「喺好慌亂」。被問到倉內有否安裝俗稱「貓燈」的消防後備燈,黃稱沒有印象,但同意裁判官黃偉權形容倉內一片漆黑,「除咗火乜都睇唔到」。
黃之後接受殉職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的代表大律師曾藹琪盤問,指自己平日巡倉職務包括檢查倉內走廊有無租戶佔用公眾空間放置雜物,但純屬經濟考慮。黃沒有電工牌照,也沒看過倉內防火設備保養文件,事發當天沒有警鐘鳴起,過往大廈也無進行警鐘測試或火警演習。曾大狀再追問為何見到火堆及濃煙也沒有想過要報警,也無告知上司自己其實不懂得使用滅火筒,黃解釋「始終自己未遇過呢個情況⋯問咗上級應唔應該咁做,佢嘅回覆係咁樣,我都係照咁做」,自己又「唔夠膽拎起滅火筒」。庭上另透露,消防處事發後於迷你倉的其中幾層檢獲天拿水、壓縮氣體及油漆,黃指租約有列明不能存放易燃物品,但自己無權檢查租戶的物品,承認沒有監管機制。
黃下午接受消防署代表大律師伍健民盤問指,當日發現火警後與呂通過2次電話,期間時昌創辦人時景恒曾致電查詢火災情況,著黃「睇下情況O唔OK,唔OK就報警」。黃在伍大狀追問下,稱因不肯定時昌本身有無應對火災的措施而未有即時報警,承認當時其實可以立刻報警,但由於時、呂二人的指示有不同,「我夾咗係中間唔知點做」。代表淘大工業村業主恒隆的資深大律師余承章則向黃指出會有走火演習,期間警鐘會長鳴,演習前也有告知走火路線,但時昌沒有參與,黃均表示沒有印象。
法庭記者:凌子淇
建立時間12:16
更新時間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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