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許非商業用國旗圖案 下屆立法會修訂區旗區徽法

2021-09-03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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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2021年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3日)審議國旗國徽修訂條例草案,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關注,《草案》是否容許一些「真心愛國」的市民製作包含國旗的愛國裝飾品,如印有國旗圖案的口罩,相關國旗的尺寸難以符合通用尺度。民建聯立法會議員何俊賢關注,若市民拿取在街上派發的國旗,將國旗擺放在家中會否觸犯相關法例。經民聯立法會議員盧偉國則指,經修訂後的《國旗及國徽條例》與有落差,建議《區旗及區徽條例》政府審視《區徽及區旗條例》並作出修訂。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蔡敏儀回應指,在不涉及商業利益的情況下《草案》容許使用國旗,但國旗大小比例須依照條例規定,而且因應特殊情況,需要不同尺度的國旗,亦可按通用尺度的比例縮小或放大。她又指,若市民在慶祝活動中取得國旗,將國旗放在家中,並無違反相關法例,籲市民不用擔心。她表示,「同意有需要適當修訂《區旗及區徽條例》,計劃於下一立法年度提交相關條例草案。」

《草案》將於9月29日在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及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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