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查612基金 要求交捐款資料

2021-09-02 04:30

警方要求「612人道支援基金」提交一系列資料。
警方要求「612人道支援基金」提交一系列資料。

  (星島日報報道)警方根據《香港國安法》向法庭取得手令,要求支援反修例示威者的「612人道支援基金」的信託人,以及為該基金提供資金託管及收支服務的「真普選聯盟」的董事提交一系列資料,包括多次帳戶資金往來情況、捐款人和受助人身分等。消息稱,警方為免已宣布即將停運的「基金」銷毀「敏感」資料,於是迅速行動,當中調查重點是捐款組織或個人是否涉及勾結境外勢力等違法行為。

  警方表示,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正就「612人道支援基金」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或其他香港法例展開調查。而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七,警方可以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申請「提交物料令」,要求有關人士提供與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有關的資料。警方強調,違反《香港國安法》是極其嚴重的罪行,其中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香港國安法》下的罪行同屬犯罪。警方呼籲,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均可能觸犯法律,切勿以身試法。

  前年反修例示威期間成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下稱「基金」),一直通過眾籌支援被捕示威者,「基金」因應提供資金託管及收支服務的「真普選聯盟有限公司」(「真普聯」)將於短期內結束運作,「基金」上月十八日亦宣布即將停運及銷毀資料,據悉警方為調查牽涉基金、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人士及組織,已向法庭取得「提交物料令」(production order),要求「基金」信託人及「真普聯」董事提交資料,包括多次眾籌細節、帳戶資金往來詳情、捐款人資料及捐款用途,以及受助人資料、支援項目細節及所有與該組織營運相關的資料。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三條,任何人協助或資助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均屬違法。消息稱,警方調查重點之一是曾向「基金」捐款的組織及人士的背景,以及是否涉及勾結外部或境外勢力,或涉嫌其他違法行為,若有證據證明「基金」亦涉嫌違法,身為基金信託人的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客席副教授許寶強、歌手何韻詩、大律師吳靄儀和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或要負上責任。

  根據「基金」今年六月發布的年度工作報告,由前年六月成立至今年五月三十一日為止,總收入為二億三千六百三十八萬多元,總支出為二億三千二百一十八萬多元,受助人次為二萬二千九百三十八;支援被告方面,共涉及二千二百二十一宗案件,當中已結案有九百四十七宗,未結案有一千二百七十四宗。

  另外,「基金」截至上月三十日,可動用結餘為六百零八萬多元,而上月十八日宣布「有秩序地停止運作」之餘,亦即時停止接收新受助個案,本月則進行終極籌款,以資助舊有受助人,目標籌得二千五百萬元,至昨晚已籌措約五百二十萬元,若未能在本月底達標,亦會停止接受捐款,「基金」秘書處則將於下月底解散,並銷毁所有個人資料和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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