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人士促政府引《公司條例》徹查康宏

2021-08-30 11:02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近日敦促政府根據《公司條例》,對已除牌的康宏環球進行調查,因康宏的股權鬥爭及法律訴訟,令一眾投資者在停牌期間蒙受巨額虧損、血本無歸。 據港交所文件顯示,康宏在2017年至2019年的三年內虧損近26億元。謝偉俊指出,現時監管機構無權監督類似康宏這類已除牌的公司,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曾於七月引用《公司條例》,並責成香港會計師公會前任會長陳錦榮,調查停牌中的壹傳媒(00282),懷疑該公司不公平地損害股東及債權人利益,故此舉有可能是保障康宏股東的唯一選擇。 自2017年以來,圍繞康宏的紛爭可謂無日無之,台灣富邦集團副董事長蔡明興及其家人(蔡氏家族)持有康宏29.98%的股份,蔡明興在董事會中佔一席位,但持有29.91%股份的郭曉群卻沒有任何席位。郭曉群為佳兆業集團(01638)執行董事,其父親郭英成是佳兆業集團主席及星島新聞集團(01105)主席。 在2017年的特別股東大會上剝奪郭曉群投票權的時任主席陳志宏,亦是由蔡氏家族任命。在康宏2019年年報中,郭曉群持有的股權被列為儲備,而非股本。 其後,郭曉群就投票權被剝奪一事訴諸法庭,要求法庭撤銷陳志宏的決定,雖然先後被高院及上訴庭駁回,而在今年1月,郭曉群呈交書面陳詞,向上訴庭申請往終院上訴的許可。 * 允許郭曉群向終審法院上訴 * 本月13日,上訴庭頒布判詞,三名上訴庭法官一致認為案件涉及公眾利益,允許郭曉群向終審法院上訴。判詞稱,超過1400家香港上市公司在開曼群島註冊,其公司章程中的條款,與康宏所使用的條款相似。法官認為,上訴中提出的法律問題,將對開曼群島註冊的公司產生廣泛影響。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由於香港過往沒有類似案例,早前法院依循的是英國法院的做法,暗示終院今次的判決,可能會成為香港有關公司治理的案件先例。陸又指,由於早前對郭曉群不利的判決仍然有效,股東可以在終院審理此案前,向法院申請禁令,暫緩早前的判決。 安里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兼行政總裁黃偉康建議,郭曉群可與其他少數股東聯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以確保股東的權益得到正視。 經濟學家徐家健分析指,如果由郭曉群一方控制董事會,康宏的亂局或有望畫上句號,但如果「台灣幫」繼續控制康宏,相信難以擺脫現時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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