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倡劏房加租上限收緊至一成

2021-08-29 04:30

■民間監察政府推行租管陣線批評,劏房租管條例欠缺定期檢討機制。
■民間監察政府推行租管陣線批評,劏房租管條例欠缺定期檢討機制。

  (星島日報報道)《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於上月進入二讀階段,惟租管條例推出至今,仍存在不少漏洞,無法為基層租戶提供完善的保障。民間監察政府推行租管陣線批評,劏房租務管制條例草案未作廣泛公眾諮詢,欠缺定期檢討機制,未有設立起始租金等,建議租金加幅應設上限,由建議的一成五收緊至一成。

  民間監察政府推行租管陣線指,現時條例草案仍有不少漏洞,在研究及制定法案的過程中並沒有作出廣泛的公眾諮詢、過去的工作小組亦沒有租戶代表,令租管立法的程序缺乏基層市民聲音,認為現時進行立法程序的租管條例並無覆檢時間及檢討機制,擔心在條例實施後實際情況會有不同問題出現需作出調整。

  他們建議租金加幅上限,加幅不可多於一成,優先續租權應延長,令租客的租住權保障由建議的四年延至六年,與輪候公屋的平均時間看齊,另外又擔心其他劏房加租情況惡化,認為擴闊條例規管範圍,成立專責部門處理租務糾紛,最少以兩年一檢方式,檢視租務問題及整體發展。

  從事滅蟲行業的張先生,居住劏房長達十二年,先後搬過三個劏房單位。他指之前曾租住太子運動場道唐樓一間劏房,業主每次續租都會加租五百元,結果令租金由三千七百元升至五千二百元,令他苦不堪言。有一次鄰房發生火警,電表燒毁,業主自行估算的情況下,向他濫收九百多元電費,比平日收多約四百元,最後須入稟小額錢債處追討。他希望,租管條例能明細訂立規管範圍,保障租客權益,避免再被業主濫收水電費。

  何先生表示,自己居於深水埗劏房兩年多,家中僅約一百方呎,每月租金需付三千九百元,惟現時缺乏起始租金,租戶日後或不能負擔業主提出的租金,加上續約時加幅可能加至一成五上限,他坦言可能需支付多六百元,「咁我慘啦,我係低收入家庭都係得萬零蚊,如果加到四千多元租,仲未加水電費,真係好難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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