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豐銀行前董事長蔡國華每日報銷40萬 上訴無果囚終身
2021-08-27 22:26
恆豐銀行前董事長蔡國華百億貪污案二審於今日結束,維持死緩、終身監禁的判決。值得注意的是,蔡國華是恆豐銀行第二個被判處死緩、終身監禁的董事長,上一位是2019年獲刑的姜喜運。
蔡國華1965年4月出生,籍貫山東陽信人,早年仕途主要在山東,曾任煙台副市長等職。2013年12月,他任恆豐銀行董事長,2017年11月被查。2020年6月,檢方指控蔡國華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等罪名,涉案金額達103億元人民幣(約123億港元)。
最令外界瞠目結舌的是,蔡國華任職恆豐銀行董事長期間,平均每日報銷花費40萬元(約48萬港元),及被指向某公司索要位於香港太平山頂一套價值4.74億港元的別墅。當年開庭第二日,中紀委發文怒批,這家公家銀行竟淪為了他的私人提款機。
2020年11月6日,蔡國華被判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及假釋。他其後上訴,今日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蔡國華是恆豐銀行第二名被判處死緩、終身監禁的董事長。2019年12月,恆豐銀行前董事長姜喜運亦因涉貪,一審被判處死緩,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及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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