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串謀印製港獨傳單 17歲男生准保釋女文員續還柙

2021-08-20 12:50

被告黃俊偉(右)。
被告黃俊偉(右)。

45歲女文員及17歲男生早前被指涉嫌派發「港獨傳單」,於6月被落案起訴「串謀刊印、發佈、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一直還押後訊。二人今於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席前申請保釋,杜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批准男生保釋,但拒絕女文員保釋。

男生黃俊偉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1萬元胞姊人事擔保、不能離港、交出回鄉證、居住報稱地址、更改住址前24小時通知警方、遵守宵禁令、一星期三次到警署報到、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男生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構成違反國安法的言論;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任何可構成違反國安法的行為;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任何級別議員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

首被告女文員曹雪芯由大律師關文渭代表,次被告中四男生黃俊偉由大律師劉偉聰及陳碧琪代表;控方由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代表。

兩名被告為45歲女文員(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青衣分校))曹雪芯及17歲中四男學生(九龍工業學校)黃俊偉。二人被控於2020年5月至12月11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意圖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其他改變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煽動刊物。

法庭記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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