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港大生涉「宣恐」還柙候訊
2021-08-20 05:30
(星島日報報道)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上月七日通過悼念七一刺警案行兇者梁健輝動議,其中疑有份參與該會議的四名港大生,前日遭警方國安處拘捕,控以一項宣揚恐怖主義罪,以及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作交替控罪,昨午在西九龍法院提堂。四人暫時毋須答辯,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下月十四日及十月十五日再訊,原批准其中一人擔保。惟控方即引用《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H條及第9I條申請覆核保釋裁決,被告容頌禧須即時扣押,將於四十八小時內被帶上高等法院。羅官終下令所有被告還押監房。
案件乃首次以《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七條宣揚恐怖主義提控。控方代表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申請案件押後八周,以待警方檢視共九部手提電話和電腦,及翻看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錄影片段。辯方反對案件押後,指本案涉《國安法》,保釋申請較難批出,認為八周的押後時間太長,對被告較為不利。羅官遂提議將案件押後至十月十五日再訊,並先於下月十四日下午再提堂以了解控方調查進度。
四名男被告依次為十九歲法律系生張敬生、二十歲土木工程系生郭永皓、十八歲文學士生杜林丞亨及十九歲文學士生容頌禧,同被控一項宣揚恐怖主義罪及一項屬交替控罪的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宣揚恐怖主義罪指,四人於今年七月七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交替控罪則指,四人於同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香港警務處的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務人員。
案件編號:西九刑事三二九二——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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