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應對打賞主播的行為進行規範 2021-08-18 16:11 Previous Next 商務部表示,應對打賞主播的行為進行規範,並根據直播產品或服務的行業範圍(或直播類型)、主播內容供給導向、付費模型、主播行為、用戶年齡等對主播賬號進行分級分類管理,對涉及違法違規的直播賬號應根據其影響或危害程度進行暫停直播或封禁等處罰。 商務部又指,當直播主體存在虛假宣傳、摻雜摻假、以次充好、偽造產品的產地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假冒商標專利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時,應採取必要措施維護消費者權益,並對直播主體實施相應的處罰。(jh)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趙立堅回應美政客呼籲拜登禁用TikTok:這政客注定會被掃入歷史的垃圾堆 下一篇 收市速遞:恒指升121點報收25867 成交1344億元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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