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任我行|18歲玩命「滑板仔」沙田被捕 涉4宗罪

2021-08-16 14:20

片段顯示無戴頭盔等保護裝備的綠衣男子在馬路上騎踏電動滑板車。影片截圖(小圖為警方檢獲的證物)
片段顯示無戴頭盔等保護裝備的綠衣男子在馬路上騎踏電動滑板車。影片截圖(小圖為警方檢獲的證物)

警方本月10日留意到網上流傳一段片段,一名男子於沙田大涌橋路往大圍方向的馬路上騎踏一部懷疑電動滑板車,可能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新界南交通部及田心分區特遣隊人員隨即主動跟進及展開調查。

警員今日於沙田區拘捕一名18歲姓陳男子,涉嫌「無牌駕駛」、「駕駛未獲發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

行動中,警員檢獲涉案的懷疑電動滑板。該名男子已獲准保䆁候查,須於9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檢獲的證物。
警方檢獲的證物。
警方檢獲的證物。
警方檢獲的證物。

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三百七十四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警方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影片截圖
影片截圖

網民前日在網絡發布一條行車記錄儀片段,顯示一名無戴頭盔等保護裝備的綠衣男子在馬路上騎踏電動滑板車,由大涌橋路駛至曾大屋遊樂場時,前方巴士減速,男子反應不及,失去平衡「自炒」倒臥路上,電動滑板亦飛墮到旁邊行車線,有關片段在網上引起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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