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聚最高罰款|荃灣區議員林錫添認違限聚令罰1.5萬元 官斥不智

2021-08-13 17:36

林錫添。 資料圖片
林錫添。 資料圖片

荃灣區議員林錫添去年10月在中環發起聲援泰國示威者集會時違反限聚令,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罰款1萬5000元,為同類案件最高罰款額。裁判官余俊翔斥被告作為區議員,行為極為不智,強調任何人於疫情間都不能掉以輕心。

案情指,當日林錫添於網上發起聲援泰國示威集會,有約30人參與,眾人之間沒有保持1.5米距離。警方接報後到場,在半小時內發出3個警告,要求在場人士離開否則會被票控,眾人沒有理會並以廣東話、泰語及英語發言,警方遂票控各人。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媽媽是泰國人,被告並非為一己利益,只是基於對泰國局勢的關注及認為自己作為區議員有責任喚醒市民對國際局勢的關注,才會錯誤判斷危機。辯方又指,案發地點並非封閉式,感染風險相對較低,而被告亦有佩戴口罩。

裁判官余俊翔判詞中指,被告沒有理會警方勸喻更接受傳媒訪問,雖然當時疫情回落但無人可確保社區會否有隱型傳播鏈,不能掉以輕心,斥「其實你作為區議員,喺唔知有幾多人出席下,係極為不智」,「如果有人和應,後果可以好大。」余官考慮被告初犯及有悔意,判罰款1萬5000元,為同類案件最高罰款額,須於7天內要交齊。

控罪指,39歲全職區議員林錫添在無合理辯解而違反香港法例第 599G章第 6(1)(B)及6(2)條,即在去年10月21日,在中環東昌大廈3樓平台組織受禁群組聚集。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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