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欠華懋2800萬訟費被頒令破產 官:他已確認在世界各地都無錢
2021-08-13 17:02
上月剛出獄的陳振聰因無力償還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近2840萬元訟費,昨遭陳靜芬法官正式頒令破產。陳官今午頒布書面理由指,陳振聰已確認自己在世界各地都沒有錢,無力償還債務,已令法庭有充足理由下令他破產。陳振聰昨在庭上雖然申請案件押後,以讓他有時間申請法律援助,陳官則指華懋早於去年9月申請他破產,他理應知悉自己無力支付律師費用,但他卻沒有解釋為何沒有在更早時間申請法律援助,故不接納其申請。
陳靜芬法官在書面理由中指出,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指陳振聰未有依期歸還近2840萬元訟費,陳振聰與其妻子譚妙清原本持有半山麥當勞道35號威豪閣的一個單位,以及新界西貢將軍澳毓雅里7號富麗花園1座的兩個單位,而半山威豪閣的物業已於2013年4月22日以3480萬元賣出,但陳振聰稱譚現居住於富麗花園的物業,而譚一直不願意簽署授權陳振聰賣出其一半業權。陳官稱陳振聰確認自己無力償還債務,無論在香港或世界各地亦沒有金錢,亦沒有錢聘請律師代表他出席聆訊,已令法庭有充足理由下令他破產。
根據陳振聰所指,陳振聰就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產案,以及偽造遺囑令他判囚12年的案件提出反申索,指控華懋慈善基金涉嫌欺詐、串通及妨礙司法公正。陳官認為陳振聰的憑空指控沒有充足的證據基礎,而且沒有解釋說明他在2020年12月才延誤申請反申索的原因。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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