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曾與陶輝工作 男商人冒警騙14歲女童口交判囚2年3個月

2021-08-11 13:29

27歲男商人於去年冒警,訛稱為沙田警署高級督察,曾與陶輝工作,在旺角一酒店內要求當時14歲女童口交,早前承認冒警及非禮16歲以下女童罪。法官杜大衛今午於區域法院判刑指被告雖然沒有威逼利誘,但利用X未經人事而犯案,終判處被告監禁2年3個月。

法官杜大衛引述事主X創傷報告指案發時有孖生姊妹在體內,發出聲音叫X聽從被告說話,免生危險。X性知識、經驗貧乏,案發後情緒不穩,常回想起案發情景,時而會發惡夢,現時需由社工等跟進。法官杜大衛再引述被告心理報告指被告無心理疾病,亦無性上癮或戀童癖,重犯風險屬中等偏低,惟被告需避免因密封式社交生活苦悶、情緒負面而以性解決問題,報告又顯示被告有決心改過,適宜以短期心理介入改善被告情緒控制及克服壓力。法官杜大衛判刑指被告雖然沒有威逼利誘,但利用X未經人事,使得X畏懼,擔心拒絕被告會招致惡果,強調法律正正是要保障未成年女童。法官杜大衛冒警罪判囚6個月,非禮16歲以下女童罪判囚3年6個月,認罪扣減3份之一刑期,再因被告曾為民安隊少年團,7年來定期捐血,又已登記捐贈骨髓,2罪同期執行,終判處被告監禁2年3個月。

被告陳栢傑承認於2020年8月25日,在香港某處假冒公職人員,即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及於2020年11月1日,在旺角砵蘭街196號維多利亞酒店內猥褻侵犯女孩X。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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