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師襲警判囚提上訴 指兩證人口供與新聞片段矛盾

2021-08-10 12:29

李逸恒不服定罪上訴。資料圖片
李逸恒不服定罪上訴。資料圖片

24歲設計師被指於前年9月1日在將軍澳用雨傘先後襲擊兩名警員,早前被裁定襲警罪成,判囚4個月。他不服定罪上訴,認為兩名警員證人口供與新聞片段矛盾,高等法院法官彭寶琴今聽取雙方陳詞後擇日頒判詞。

上訴人李逸恒被控於前年9 月 1 日凌晨時分,在將軍澳常寧遊樂場用雨傘襲擊總督察丁家豪及警署警長林華平,被控兩項襲警罪。

上訴方指出兩名證人口供與新聞片段矛盾,二人供詞提及在制服林的過程中「上手扣前咪撳住佢囉」,並曾在盤問時稱因李有威脅性,所以「林警長一直捉住(李)」,直至上手扣。上訴方於庭上播放片段顯示李被制服後的情況,李曾從後伸手向前拉下口罩,認為2人口供與片段不符。另指李在被制服時在命令下蹲下,態度合作,亦沒有掙扎行為,亦非如警長所言具威脅性。片段情況與警長說法背道而馳。

律政司代表則指片段僅歷時一至兩秒,不足以推翻整個制服過程的證供,未能清楚知道來龍去脈,而警長亦沒有明言曾一直捉住李,僅稱上手扣前撳住他。片段未能顯示整個制服過程,與2人證供沒有矛盾。

法庭記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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